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推进高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,根据《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》(国发〔2020〕8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5〕71号)、《中共无锡市委、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》(锡委发〔2018〕1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高新区实际,制定本政策。 一、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高新区依法成立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经评审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。重点支持在物联网、计算机、网络通信、